相關資訊可參閱新竹市稅務局http://www2.hcct.gov.tw/web/Home,簡述如下:
一、變更房屋稅為住家
1、變更房屋稅為住家用期限
(1)使用情形變更者(如住家用變更為營業用或營業用變更為住家用等),請於變更使用之日起 30 日內提出申請
(2)因為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是前一年的七月至本年的六月,每年課徵一次,如果在這期間有房屋使用情形變更,在每月的十五日前提出申請,則當月就可以適用 變更後的稅率,在十六日之後提出申請,則要次月才能適用,所以稅單上若有出現非住家用稅額營業用或非住非營稅額,是屬於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前的稅額。
2、房屋稅設定稅率
房屋稅係按使用情形採差別稅率課徵,若建照房屋使用類別為辦公室或店鋪,房屋稅會先以非住非營設定,以新竹市為例,則可由非住非營2%降至住家用稅率1.2%。若為建照房屋稅使用類別為住宅或商務住宅則設定為住家用,則不需變更房屋稅。
3、證明資料:免附
二、變更地價稅為自用住宅
1、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的條件:
(1)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於該地設有戶籍登記
(2)無出租、無營業
(3)土地上的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所有
(4)都市土地以300平方公尺〈90.75 坪〉為限;非都市土地以700平方公尺 〈211.75坪〉為限
(5)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,若有超過2處自用住宅,則可以其他直系親屬設籍。
2、地價稅變更為自用住宅申請期限
地價稅開徵日期訂在11月1日,需在開徵40日前(亦即9月22日以前)申請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,當年即可適用,若逾期申請者,次年才能適用。
3、地價稅設定稅率
地價稅不管建照使用類別為住家、辦公室、店鋪,因為需要住戶自行將戶籍遷入,因此,地價稅都是以一般土地課徵,因此稅率可由一般土地10%降為自用住宅2%。
4、檢附資料:
(1)戶口名簿影本,夫妻非設同一戶籍時,請附雙方戶口名簿影本。
(2)房屋及土地所有權狀影本
三、新竹市稅務局已開辦房屋稅及地價稅網路線上服務,若採網路線上申請變更,因為新竹市稅務局已實施與地政及戶政機關電腦連線,可免附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及戶口名簿影本等證明文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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